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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塑加工质量责任协议(范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24  浏览次数:610
核心提示:甲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为提高产品质量,切实维护顾客的合法权益及甲乙双方的信誉和利益,扩大产品市场份额,增强双方

甲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乙方:
为提高产品质量,切实维护顾客的合法权益及甲乙双方的信誉和利益,扩大产品市场份额,增强双方创造价值的能力,达到共赢的目的,同时为了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提供喷塑(喷漆)的技术要求文件,作为乙方的技术档案并办理登记手续,供乙方参考及指导生产用,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合作,乙方要按合同约定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向乙方提供待喷塑制品,乙方应做好防护,保证甲方产品在运输及生产过程中不被遗失和损坏。根据甲方调度按排,乙方负责待喷塑产品的往返运输。
3、甲方更改喷塑产品技术要求时,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按更改后的相关技术要求加工,如更改涉及的实物已加工,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已加工数量,并经甲方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数量,作不合格处理。
4、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塑材及颜色样本经需方确认,必要时应向甲方出具塑材的检验报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有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或合格的标识。
5、喷塑产品及配件验收依据按甲方的JLYL-QW-012《喷塑喷漆检验规范》进行。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如存在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时,造成了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停止乙方的供方资格,同时甲方有权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投诉处理。
7、乙方产品到甲方进行入库检验,发现批量不合格,造成批量(30%及以上)退货两次,甲方降低乙方的供方级别或停止乙方的供方资格。
8、乙方产品到甲方入库检验发现不合格,乙方提出要求经甲方同意可以采取补救措施消除不合格项时,采取补救措施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9、在装配或试验过程中,因乙方喷塑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因重新安装或试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乙方应在接到不合格通知后24小时内处理在甲方场地或仓库的不合格品,连续两次未处理时,甲方有权降低乙方的供方级别。
11、乙方产品“三包”期要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不低于甲方产品的“三包”期限。在现场使用过程中,在“三包”期限范围内出现喷塑质量问题时,乙方应派员协同甲方到现场处理,并由乙方承担运输、修理及更换零部件的直接经济损失及三包服务的所有费用。
12、 对乙方的质量问题,甲方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对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措施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相关部门。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将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每次处以罚款200元。出现两次及以上未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或整改措施无效,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供货量或取消乙方的合格供方资格。
1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医疗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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