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的具体操作企业在报关出口后即要确认收入,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交税金”、“加工费收入”,在记账凭证后附上“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复印件。出口货物报关单必须是加工完工向海关办理销案时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而不是报送给外管局的报关单(报外管局的没有记录工缴费收入)。企业收到代理进出口商的结汇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并提供与该笔结汇相关的“银行进账单”、“银行外汇兑换证明”复印件。企业进行纳税申报时,除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纳税申报表外,还要提供主管其出口退税机关签发的“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签发的“免税通知书”复印件。
例如,某服装加工厂属小规模纳税人,6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6月10日进口全棉梳织布400000米,价值220000HKD,拉链、钮扣等辅料750公斤,价值3700HKD;
(2)6月20日出口全棉童装裤20000条,单价8HKD,总价160000HKD,工缴费收入每条2.75HKD,总计55000HKD(按当年固定市场汇率1∶1.1),报关出口时支付的场检费60元,卫检费40元、打单费35元、动检费40元。
(3)6月28日支付工人工资25000元,管理人员工资5000元(工资当月计提当月支付),支付餐费860元,差旅费650元,职工药费470元,水电费5000元,设备维修费2780元,厂租15000元。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6月10日进口原材料时不作账务处理,只记原材料备查账,登记进口货物日期,进口数量结余数。
(2)6月20日,出口成品报关后借:应收账款——外方 60500(55000HKD×1.1)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3424.53 加工费收入——外加工 57075.47 (附出口报关单及外汇核销单)每出口一批货物耗用的原材料,要在原材料备查账上按日期登记数量,出口成品也要做备查账记录。
(3)6月20日报关出口支付的费用:借:制造费用——场检费 60 ——卫检费 40 ——打单费 35 ——动检费 40 贷:现金 175
(4)6月28日支付车间费用借:制造费用——水电费 5000 ——维修费 2780 ——厂租 15000 贷:现金 22780
(5)6月28日支付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餐费 860 ——差旅费 650 贷:现金 1510
(6)6月28日支付福利费借:应付福利费——药费 470 贷:现金 470
(7)6月28日计提工资借:管理费用 5000 制造费用 25000 贷:应付工资 30000 支付工资:借:应付工资 30000 贷:现金 30000 (8)月末计提福利费、工会会费、教育费附加借:制造费用 4375 管理费用 875 贷:应付福利费 4200 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600 教育经费 450
(9)月末计提税金及教育费附加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342.45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239.72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102.73
(10)结转制造费用借:委托加工成本 52330 贷:制造费用 52330
(11)月末结转收入借:加工费收入——外加工 57075.47 贷:本年利润 57075.47
(12)月末结转支出借:本年利润 60057.45 贷:委托加工成本 52330 管理费用 7358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342.45 这是一个仅涉及外加工业务的实例,下面看看既有外加工又有内加工情况下,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接上例,